深圳车辆颜色变更需要注意一些事项,包括:不能喷涂特定颜色、不应产生镜面反光、先改颜色后备案、可异地变更。办理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照片和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符合以上条件并准备好材料及可以办理了,具体流程详见正文。
深圳车辆颜色变更须知
1. 不能喷涂的颜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2. 不应产生镜面反光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第11.1.1条规定:车身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人有正常的工作条件和客货安全,其外部不应产生明显的镜面反光(局部区域使用镀铬、不锈钢装饰件的除外)。
3. 先改颜色后备案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六条规定: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4. 可异地变更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七条规定: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深圳车辆颜色变更办理材料
1.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 机动车标准照片(可现场采集);
5. 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限异地车辆变更颜色的,可现场采集)。
注:
此业务可代办。如代办,还需提供:
1. 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 授权委托书(车主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
3. 电子委托(通过星级用户提前申请,代办人获得授权后前往窗口办理业务)。
深圳车辆颜色变更办理流程指南
第1步、网上预约
“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网上车管所(szjj.sz.gov.cn/CGZL/) → 注册登录星级用户 → 更多业务 → 机动车业务 → 机动车变更登记 / 异地车变更登记。
▲手机预约
▲电脑预约
第2步查验车辆
预约成功后,持上述办事材料按照预约时间和地点,将机动车开到查验区查验机动车。
第3步、受理缴费
完成查验后,到办事大厅取号、受理、缴费(可使用手机微信、支付宝、“交管12123”APP支付)。
第4步、领取证件
新的行驶证可选择邮寄或回机动车登记地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