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面向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特殊群体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根据通告信息,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现将面向区户籍在册轮候特殊群体家庭配租40套公租房。以下为该40套盐田特殊群体家庭公租房的租金标准信息。
租金标准
本次配租房源包括海安居、50小区、海美居、海桐居、海苑居五个项目共40套住房。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海安居(4套)
海安居一期位于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园林路8-1号。基准租金19元/㎡.月,物业服务费1元/㎡.月,水电费为居民收费标准。
海安居二期位于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园林路8-2号。基准租金19元/㎡.月,物业服务费3.2元/㎡.月,水电费为居民收费标准。
(二)50小区(2套)
位于盐田区海山街道云汉路5号。基准租金19元/㎡.月,物业服务费1元/㎡.月,水电费为居民收费标准。
(三)海美居(13套)
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石头围街5号。基准租金17.6元/㎡.月,物业服务费3.2元/㎡.月,水电费为居民收费标准。
(四)海桐居小区(5套)
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中青路12号。基准租金17.6元/㎡.月,物业服务费2.7元/㎡.月,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水电费为居民收费标准。
(五)海苑居小区(16套)
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石头围街2号。基准租金17.6元/㎡.月,物业服务费3.5元/㎡.月,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水电费为居民收费标准。
本次供应房源中,海安居、50小区、海美居、海桐居的房源均属原租户退出的回收房源,海苑居为新供应房源,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注: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及抚恤优抚定补对象、原基建工程兵,按照我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可享受租金优惠。
配租对象
2021年10月19日18:00前属盐田区户籍,且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盐田区户籍的在册轮候特殊群体家庭。包括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低保、低保边缘或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残疾人、原基建工程兵、现役军人军属家庭,失独家庭。
认租家庭是否具有本次配租对象资格,以证件颁发部门(卫健部门、民政部门、残联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核查结果为准。
注:户籍在册轮候的特殊群体家庭未及时在轮候册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往盐田区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106室提交特殊群体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配租标准
配租标准以符合条件的在册轮候家庭人口数为依据,1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定向配租房源中的单房和一房一厅(不含50小区51.67㎡一房一厅房源);2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定向配租房源中的单房,一房一厅和二房一厅;4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定向配租的所有房源。
家庭人口数中计入配租面积的共同申请人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且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注: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序位为盐田户籍在册轮候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第二序位为盐田户籍在册轮候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残疾人、原基建工程兵、现役军人军属、失独家庭,在户籍轮候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选房完毕后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网上认租
1.有意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在册轮候特殊群体家庭,请依次登录网页“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服务”—>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界面,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意向小区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请谨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