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临时车牌的有效期不超过30日,临牌到期后需重新申领。临牌使用次数不得超过3次,机动车办理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收到机动车号牌之日起三日后作废。
深圳临时车牌的有效期
购买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按规定将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注:
● 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得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
● 临牌到期后不得继续使用,需及时再次申领。
● 收到机动车号牌后,不得继续使用临牌。
深圳临时车牌使用限制
购买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机动车办理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收到机动车号牌之日起三日后,临时行驶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