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动车在未销售、未注册登记、新车出口销售、科研试验以及特型车辆超标等情况下需要申请临时车牌。临时车牌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
深圳机动车哪些情况需要申请临时车牌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四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新车出口销售的;
(四)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五)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临牌粘贴方式
临牌应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载客汽车的另一张应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