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宝安区投资推广署发布公告,将于6月16日启动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车展宝安区夏季汽车促消费活动,本次总资金预算5000万元。
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6日(含)至2023年7月15日(含)。
活动内容
消费者在宝安区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扫文中二维码查看附件1)购买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新车(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营运车和特种车)的,提交购买单辆汽车的合同、发票等材料申请补贴。
同时,机动车行驶证、车企预审证明需在2023年7月31日24:00前提交,完成正式申报。未及时提交行驶证和车企预审证明完成正式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该名额。其中,车企预审证明是由各汽车销售企业在购车人取得合同和发票后,结合实施细则材料要求进行预审并开具的盖章证明文件,由汽车销售企业提供。鼓励在宝安辖区保险机构(扫文中二维码查看附件2)购买车险。
补贴标准
据悉,本次活动时间为6月16日(含)至7月15日(含)。按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分四档给予补贴,每档设置补贴总额,在符合补贴条件的前提下,同档位的所有申请人都可申请补贴,在不突破单台最高补贴标准的前提下,平均分配该档位扣除叠加补贴金额后的补贴总金额:
● 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设置补贴总额1000万元,每台最高补贴0.8万元,新能源车叠加补贴1000元/台。
● 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25万元(含)至35万元(不含)的,设置补贴总额2000万元,每台最高补贴1.3万元,新能源车叠加补贴1000元/台。
● 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35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设置补贴总额1300万元,每台最高补贴1.8万元,新能源车叠加补贴1000元/台。
● 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设置补贴总额700万元,每台最高补贴3万元,新能源车叠加补贴1000元/台。
上述车型按照行驶证是否登记为新能源牌照为准进行区分,登记为新能源牌照即认定为新能源汽车,否则为燃油车。
注意事项
在活动期限内,每位申报人仅能申请1次且1辆车的本活动补贴,本活动开展不影响国家、省、市消费补贴政策的获取。具体活动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出台。
附件:
1.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车展宝安区夏季汽车促消费活动企业名单
2.2023年宝安辖区保险机构名单(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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