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龙华区“深圳市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已于10月15日开始申办,具体申报对象、申报方式以及补贴标准详见正文。
龙华区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报对象
在龙华区依法设立的各类幼儿园就读的深圳户籍(含台湾籍)和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3-6 岁儿童,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其监护人可代为申领补贴:
· 深圳户籍儿童;
· 台湾户籍儿童;
· 非深户籍儿童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新版),港澳籍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 在园儿童父母为非深户籍高层次人才或现役军人,且持有政府部门或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龙华区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报方式
龙华区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报方式分为免申即享和秒批两种方式,不同的情况适用方式不同。
方式一:免申即享
适用上学年已成功申领“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且仍在原幼儿园就读的深户儿童,即现中班、大班儿童(不含插班生、转学生)。
简单来说,如果收到“免申即享”短信,家长无需进行任何网上申报,只需静待幼儿园公示名单即可。
方式二:秒批
适用新入园儿童,包含中班、大班的插班生、转学生和不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在园儿童(港澳台在园儿童向所在幼儿园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需要自己主动申报,申报网址为: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MB2C43232G4440502002001
温馨提醒各位家长:
1.如发放补贴前有转市外就读、退学或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补贴不予发放。
2.2023-2024学年补贴申报对象为2017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在园儿童。年龄不足的可于下一学年申报;每个在园儿童最多可以领 3 次儿童补贴。
龙华区在园儿童成长补贴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其中1300元(每学期650元)用于抵减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缴纳的保教费(未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不予发放);
剩余200元分两部分使用,一是用于退还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家长已垫付的儿童体检费,退费标准执行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健康委的相关规定;二是幼儿园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教玩具,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