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据广东人社消息,2023年高温津贴从6月起发放,符合条件的深圳人群每人可领300元,连续领取5个月。
什么是高温津贴?
哪些人可以领?
什么是高温津贴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和《关于印发<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领取高温津贴的劳动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从事露天岗位工作。
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
# 划重点!
目前,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每年6月至10月发放。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或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临时安排劳动者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或者露天工作的,或者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均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哪些人可以享受高温津贴
# 以下这些情况,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如露天作业的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的,如露天工作的辅警等。
注意事项!
# 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按照规定,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 最高气温超39℃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人从事高温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 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不得扣减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将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