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工作的纳税人可以扣除个人所得税中的住房租金支出,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但如果纳税人的配偶在深圳有自有住房,则不能享受该扣除。
在深圳工作,租房可以扣除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规定: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7100元。
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深圳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温馨提示
如果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