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免税发票的开具流程如下:
首先各位纳税人请登陆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自动升级,升级后系统会将税率栏次默认“免税”,选择的商品征收率为3%或1%时,系统在开票界面自动转换为“免税”。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为3%或1%,但点击“打印”按钮时,系统会弹出开具理由选择框,此时需要选择开具理由方可将该张发票开具成功。
实例如进入开票界面,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目中,输入“餐费”并进行选择。
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疑问,可登陆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深税、深圳税务服务号(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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