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优点较多,如限制少、较一些商业贷款利率更低、还款灵活等等,那么对于深圳市民来说,如果需要提前还公积金贷款的话要如何办理呢?
如何办理提前还款
职工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办理部分(全部)提前还款,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
部分提前还款最低限额为5000元,剩余贷款还款方式可选择:
①每月还款额不变,贷款期限自然缩短(系统默认方式);
②贷款期限不变,每月还款额自然减少。
还款日当日不可办理部分(全部)提前还款。
还款当期已办理贷款缩期、部分提前还款、变更还款日期、变更还款方式、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等贷后变更业务的不可再办理部分提前还款,可办理全部提前还款。
借款人办理部分(全部)提前还款前应确保还款账户留存足额资金,如扣款失败,当日将不再发起补扣,借款人需在次日重新申请。
贷款全部提前还清后,借款人可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及解除抵(质)押等手续。
深圳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深圳市购买保障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非正常缴存状态为: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以下信用记录:
(1)单笔贷款近24个月内有8次以上逾期达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达2期,或者1次以上连续逾期达3期记录;
(2)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24个月内有8次以上逾期达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达2期,或者1次以上连续逾期达3期的记录;
(3)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24个月内状态为“呆账”、“冻结”或者“止付”的;
(4)贷款曾被“担保人代还”或者“以资抵债”等特殊交易记录;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比例
当前商业贷款利率:
1.1年(含)以内:4.35%;
2.1-5年(含5年):4.75%;
3.5年以上:4.90%。
当前公积金贷款利率:
1.5年以下(含5年):2.75%;
2.5年以上: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