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龙华第三小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集市路99号
所在城市:
深圳市
所在区:
龙华区
所在街道:
龙华街道
联系方式:
0755-28137862
学校代码:
2144008889
学校类别:
小学
学校性质:
小学
举办者:
县级教育部门(公办)
上级主管部门:
龙华区教育局
邮政编码:
518131
学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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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奖励(国家)

一、资助申请条件分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

申请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申请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资助申请流程

秋季学期入学后,学生或家长根据申请条件于9月30日前可根据自身实际向本校提出资助申请,如实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家长提出申请时,确保填写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本校按规定受理申请,组织评审,确保应助尽助。按照《印发<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49号)要求,对申请学生或家长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和分类审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受助学生名单,10月31日前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三、资助所需材料

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四、资助联系方式:中小学资助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55-23336239

五、评优奖励办法:小学阶段无国家评优奖励。

龙华街道简介 更多

龙华街道,隶属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位于深圳市中轴线,龙华区中心,东与龙岗区坂田街道接壤,西接大浪街道,南邻民治街道,北与观湖街道、福城街道相连,辖区总面积19.18平方千米。截至2017年,龙华街道常住人口44.81万人,其中户籍人口8.19万人。截至2019年10月,龙华街道下辖22... [详情]
行政级别
街道
所属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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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代码
440300
车牌代码
粤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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