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横坪路269号
所在城市:
深圳市
所在区:
龙岗区
所在街道:
园山街道
联系方式:
0755-89383301
学校代码:
3644000003
学校类别:
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
中等技术学校
举办者:
县级教育部门(公办)
上级主管部门:
龙岗区教育局
邮政编码:
518116
学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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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奖励(国家)

           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深圳市对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就读的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市紧缺专业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按一、二年级在校生的10%确定。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符合条件学生(含被录取新生)如实填写《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向学校提交上述申请表和相关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只有申请表,没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申请无效!

  一、涉农专业和市紧缺专业学生,申请时需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①孤残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②烈士、因公殉职人员、其他优抚家庭等学生;③享受城镇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政策家庭;④原基建工程兵经济困难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者经济困难家庭;⑤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⑥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⑦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⑧来自对口帮扶地区或国家省重点贫困县(市)、少数民族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⑨特困职工家庭学生;⑩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向学校申请,且须提供以下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基本材料

(必须)

2

学生及家长户口簿(验原件,交户口簿首页和学生名字页复印件)

基本材料

(必须)

3

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基本材料

(必须)

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中的一种(涉农专业和紧缺专业学生不需要):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原建档立卡记录簿;③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④孤儿、烈士及其他优抚对象、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归侨、驻防军工、突发变故、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单据等其他类证明材料;⑤特困职工证;⑥镇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状况或收入状况等材料。

根据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注意事项:在校学生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或帮助他人获取国家助学金资格的,将其上述违规违纪行为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并按学校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资助奖励(学校)

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指南

  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的对象是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圳市户籍以及符合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政策的其他城市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人数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学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申请免学费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温馨提示:只有申请表,没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申请无效!

  一、在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二、下列类型之一: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圳市户籍学生以及符合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简称“1+5”文件)政策的其他城市学生。

  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向学校申请,且须提供以下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基本材料

(必须)

2

学生及家长户口簿(验原件,交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复印件)

基本材料

(必须)

3

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基本材料

(必须)

4.1

农村(含县镇)、城市涉农专业、深圳市户籍学生仅需提供上述基本材料

第一类

4.2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中的其中一种

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孤儿、烈士及其他优抚对象、原基建工程兵、困难归侨、驻防军工、突发变故、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单据等其他类证明材料;④特困职工证;⑤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证明材料。

第二类(根据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4.3

其他城市学生(深圳市常住居民)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全部)

①家长有效期内的在深居住证;②家长最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

第三类

  注意事项:在校学生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或帮助他人获取免学费资格的,将其上述违规违纪行为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并按学校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园山街道简介 更多

园山街道,隶属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地处深圳市东部、龙岗区中部,北邻龙城街道,南联盐田区,西与横岗街道交界,东与宝龙街道和坪山区碧岭街道相邻。辖区总面积46.69平方公里。截至2019年,园山街道总人口33.1万,其中户籍人口1.69万人。截至2019年10月,园山街道下辖6个社区。 园... [详情]
行政级别
街道
所属城市
深圳
区划代码
440300
车牌代码
粤B